[2018-05-02]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其信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库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04月13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答疑事项:
答疑事项一: 原“答疑事项五:中高级职称证上的单位名称(目前国家对职称证书不会因工作单位更换而进行变更)和现工作单位名称不一致,请问:同时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名称与现工作单位名称不一致)及近三个月(2018年01月-2018年03月)任意一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行吗?——答:不行。“执业资格或职称单位名称”及“缴纳社保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问:因中高级职称证只是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不论专业技术人员在何时、何单位取得中高级职称证书都应认可其能力。经询问赣州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回复:职称证书不会因工作单位更换而进行变更单位名称。如中高级职称证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的,则是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发放的证书,且该证书上根本就没有体现单位名称。
故建议如要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在某个单位任职,只需提供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即可。
答:如“执业资格或职称证”因为法定原因没有落款“执证单位名称”,则可以社保证明的“缴纳社保单位名称”为准;如原执证单位和投标供应商为非同一名称,应依法进行变更,关于贵公司提出的向“赣州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咨询回复的情况,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予以佐证,否则无法证明其法律有效性。否则该项答疑仍按“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财政局信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库入围项目(项目编号:XFXD2018-XF-G009)电子化公开招标的答疑公告”执行。
此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及原答疑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采购单位:信丰县财政局
地 址:信丰县中桥路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7-3339880
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 系 人:陈兴隆
电 话:0797-339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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