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3]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P21评分标准商务分(一)企业综合实力(3) “投标供应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杀虫剂、杀鼠剂)的得2分。”,该得分调至技术分第(一)项服务与采购要求的符合性,由17分调整为19分。
二、原招标文件P4(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4月25日下午14:30,修改为:2018年5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