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7]
根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号:康采招(2017)987号]批复,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对其高杆灯等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8年4月4日发布的电子化招标公告及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补充如下:
变更事项一、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2: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现变更为: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2: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丰德分公司,账号:203726922308,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否则投标无效。
补充事项一、
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转账投标保证金,不接受虚拟子账户转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转账的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无效。
此变更补充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泰康中路东山桥头农村信用社旁
电话:0797-6605129
邮箱: 1911715765@qq.com
联系人:李飞龙
采购人: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卷烟厂内
电 话:0797-6641388 联系人:江先生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