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9]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 于2018年3月7日发布宜春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编号:中心-YC2018-02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五点“承保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要求”第八条为:“参与本项目投标保险公司必须是设区市级以上公司,并且投标保险公司的总部同意该公司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
现更正为:“参与本项目投标保险公司必须是设区市上级公司,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当地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在一个大病保险统筹地区内,同一保险集团公司投标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子公司不得超过一家。”
提供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出具的同意当地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在一个大病保险统筹地区投标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子公司不超过一家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二、删除关于缴纳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要求。
其他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更改后的招标文件。
采购中心联系人:万振 易微婕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95-3216783
采购单位: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邵宇春
电话:18970500561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