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办公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7年12月26日发布的询价采购公告就有关事项更改如下: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货物(电脑、投影仪、打印机)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入围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保产品清单、节能产品清单);须提供CCC认证证书。
现变更如下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货物(电脑、打印机)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入围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保产品清单、节能产品清单);须提供CCC认证证书。
此变更公告为《询价采购公告》、《询价文件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