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采购警用执法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单一来源公告及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
原招标公告:
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采购警用执法车项目(项目编号:XYXY-2017-D004)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新余市远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采购警用执法车项目已被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批复号为渝购2017B000016819-20号.由于贵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合格投标人,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XYXY-2017--D004
2采购内容:警用执法车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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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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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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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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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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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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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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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执法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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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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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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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
需求表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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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投标人须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被邀请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6日 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咨询电话:0790-6416001
5.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供应商在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6.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7.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开始时间、地点
7.1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零捌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应于2017 年12月29日9:30时前以公司转账的方式汇入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营业部 账号:365006002018170435436) 询价保证金咨询电话:0790-6422792
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以便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单独装袋!
7.3开标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准时参加,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4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裙楼。
8.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9.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地
址:新余渝水区升恒路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90-6209599
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新余市科环路香山听语5号楼2301号
联 系 人: 乔智超
电 话:
0790-6416006 18079050727
邮 编: 338000
电子邮箱: xinyuhexin@163.com
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变更为:
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采购警用执法车(XYXY2017-D004)单一来源公告
新余市远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采购警用执法车已被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批复号为渝购2017B000016819-20号.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XYXY2017-D004
22.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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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
1
|
警用执法车
|
3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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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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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采购
需求表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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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投标人须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被邀请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6日 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咨询电话:0790-6416001
5.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供应商在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6.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7.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开始时间、地点
7.1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零捌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应于2017 年12月29日09:30时前以公司转账的方式汇入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户名: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营业部 账号:365006002018170435436) 询价保证金咨询电话:0790-6422792
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以便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单独装袋!
7.3开标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准时参加,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4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会议室。
8.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9.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地
址:新余渝水区升恒路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90-6209599
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新余市科环路香山听语5号楼2301号
联 系 人: 乔女士
电
话: 0790-6416006 18079050727
邮
编: 338000
电子邮箱: xinyuhexin@163.com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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