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林业局的委托,对于都县林业局高速公路沿线山水林田湖低质低效林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7年12月12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1: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月2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六楼交易大厅,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月2日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六楼交易大厅,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变更事项2: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33、评分标准
价格分 (15分) |
价格分的计算: |
技术分 (53分) |
一、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所投品目)技术及要求的(见:三、采购项目需求),得28分,不满足或出现负偏离的, 做无效标处理。 (得分依据: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
二、项目管理人员(6分)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林业(园林)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的,得6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3个月的(2017年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含有项目经理的名字)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查询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三、专业技术人员(6分)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林业(园林)专业技术工程师且人数达到5人或以上的,得6分; 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林业(园林)专业技术工程师且人数达到3人(含)以上5人以下,得4分;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林业(园林)专业技术工程师且人数达到1人(含)以上3人以下,得2分。 本项加分不含项目管理人员且本项不累计加分,最高6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2017年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含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字)和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查询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四、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所使用的肥料(有机肥)质量的保障性(5分) (1)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60%得0.5分;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70%得1分;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80%得1.5分;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85%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 (2)有机质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6%得0.4分;有机质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7%得0.8分;有机质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8%得1.2分;有机质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9%得1.6分;有机质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11%得2分. 此项最高得2分。 (3)有机肥重金属含量:总砷≤7.5mg/Kg,得0.2分;总汞≤1mg/Kg,得0.2分; 总铅≤25mg/Kg,得0.2分;总镉≤1.5mg/Kg,得0.2分;粪大肠菌群数≤50 个/g得0.2分。此项最高得1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制造商肥料登记证、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五、综合实力(8分) (1)投标人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结合本项目点多线长的特点,投标人拟派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配合项目技术人员开展造林管理协调工作人数达到15人或以上,得3分;投标人拟派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配合项目技术人员开展造林管理协调工作人数达到10人(含)以上15人以下,得2分;投标人拟派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配合项目技术人员开展造林管理协调工作人数达到5人(含)以上10人以下,得1分; (本项加分不含二、项目管理人员,三、专业技术人员),本项不累计加分。最高5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2017年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含有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的名字)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查询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保险(2分):投标人为项目实施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的得2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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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32分) |
一、业绩(15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中标并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造林绿化成功案例: (1)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或以上,每提供一份业绩,得5分; (2)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含)-1200万元以下,每提供一份业绩,得4分; (3)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含)-1000万元以下,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 (4)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含)-800万元以下,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 (5)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含)-500万元以下,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 (6)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含)-200万元以下,每提供一份业绩,得0.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告结果网上查询截图含网址,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二、贫困户人员(4分):投标人承诺如获中标资格,拟聘请本县贫困户人数达到20人或以上,得4分。(得分依据:投标人承诺函) 三、售后服务(5分):投标人自身售后服务点或投标人委托的售后服务点在4小时内到达售后现场的得5分;投标人自身售后服务点或投标人委托的售后服务点在6小时内到达售后现场的得3分;投标人自身售后服务点或投标人委托的售后服务点在8小时内到达售后现场的得1分;(得分依据:以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售后服务点)的注册地址到于都县林业局的距离计算,并以每小时100公里时速计算,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点的营业执照、售后协议(委托的售后服务点)、导航截图、售后服务人员名册、电话、为售后服务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四、安全保障(4分) (1)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2分; (2)投标人派驻的安全员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得2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五、项目实施方案(4分):根据各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特点提供的:苗木种植管护方案、项目进度计划方案、管理团队技术人员情况、质量保证、应急预案服务能力、安全措施、苗木种植后期抚育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方案进行评比:优:4分;良:3分;一般:2分。最高得4分。(得分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对比打分,无此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不得分) |
现变更为:33、评分标准
价格分 (15分) |
价格分的计算: |
技术分 (54分) |
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所投品目)技术及要求的(见:三、采购项目需求),得28分,不满足或出现负偏离的, 做无效标处理。 (得分依据: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
二、项目管理人员(6分)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林业(园林)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的,得6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2017年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含有项目经理的名字)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查询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三、专业技术人员(6分)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林业(园林)专业技术工程师且人数达到5人或以上的,得6分; (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林业(园林)专业技术工程师且人数达到3人(含)以上5人以下,得4分;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林业(园林)专业技术工程师且人数达到1人(含)以上3人以下,得2分。 本项加分不含项目管理人员且本项不累计加分,最高6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2017年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含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字)和工程师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查询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四、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所使用的肥料(有机肥)质量的保障性(4分) (1)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50%得0.5分;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55%得1分;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60%得1.5分;本项不累计加分,此项最高得1.5分。 (2)有机质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6%得0.5分;有机质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7%得1分;有机质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8%得1.5分;本项不累计加分,此项最高得1.5分。 (3)有机肥重金属含量:总砷≤7.5mg/Kg,得0.2分;总汞≤1mg/Kg,得0.2分; 总铅≤45mg/Kg,得0.2分;总镉≤1.5mg/Kg,得0.2分;粪大肠菌群数≤50 个/g得0.2分。此项最高得1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制造商肥料登记证和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五、综合实力(10分) (1)投标供应商自身拥有苗圃且面积达到400亩或以上得2分;投标供应商自身拥有苗圃且面积达到200亩(含)以上400亩(不含)以下得1.5分;投标供应商自身拥有苗圃且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200亩以下得1分。最高得2分。(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林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苗圃土地租赁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看,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投标人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结合本项目点多线长的特点,投标人拟派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配合项目技术人员开展造林管理协调工作人数达到15人或以上,得3分;投标人拟派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配合项目技术人员开展造林管理协调工作人数达到10人(含)以上15人以下,得2分;投标人拟派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配合项目技术人员开展造林管理协调工作人数达到5人(含)以上10人以下,得1分; (本项加分不含二、项目管理人员,三、专业技术人员),本项不累计加分。最高3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2017年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含有驻现场驻点工作人员的名字)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查询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4)保险(2分):投标人为项目实施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的得2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凭证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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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31分) |
一、业绩(15分):投标人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中标并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 (1)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含)以上,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 (2)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含)-1000万元以下,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5分; (3)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含)-800万元以下,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 (4)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含)-500万元以下,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5分; (5)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含)-200万元以下,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告结果网上查询截图含网址、验收报告(意见)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二、贫困户人员(4分):投标人承诺如获中标资格,拟聘请本县贫困户人数达到50人或以上且总工日不少于400个,得4分。(得分依据:投标人承诺函) 三、售后服务(5分):投标人自身售后服务点或投标人委托的售后服务点在4小时内到达售后现场的得5分;投标人自身售后服务点或投标人委托的售后服务点在6小时内到达售后现场的得3分;投标人自身售后服务点或投标人委托的售后服务点在8小时内到达售后现场的得1分。最高得5分。 (得分依据:以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售后服务点)的注册地址到于都县林业局的距离计算,并以每小时100公里时速计算,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点的营业执照、售后协议(委托的售后服务点)、导航截图、售后服务人员名册、电话、为售后服务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四、安全保障(3分) (1)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1分; (2)投标人派驻的安全员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得2分。 (得分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无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五、项目实施方案(4分):根据各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特点提供的:苗木种植管护方案、项目进度计划方案、管理团队技术人员情况、质量保证、应急预案服务能力、安全措施、苗木种植后期抚育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方案进行评比:优:4分;良:3分;一般:2分。最高得4分。(得分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对比打分,无此方案或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不得分) |
变更事项3: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4、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品目一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000元,品目二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2000元,品目三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元,品目四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7000元,品目五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5000元,品目六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5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5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人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现变更为:4、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5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人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招标公告》、《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招标公告、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城西出路口汇丰假日酒店后栋三楼
电话:0797-6258989
传真:0797-6258989
邮箱: 2576261174@qq.com
联系人:李经理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采购单位:于都县林业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电话:0797-6233141、0797-6233143
联系人:肖先生、林先生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