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8]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审计局的委托,对政府性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入选中介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经与采购人商定答复如下:
1.答疑事项一
问:部分财政出具的评审报告可否为评审报告、财政出具的批复。因为部分财政的项目不出具定案表。
答:可以。
2.答疑事项二
问:服务机构业绩的时间是以合同或委托书时间为准?还是以评审报告时间为准。
答:以合同或委托书时间为准。
3.答疑事项三
问:如果群体项目由多人完成,且评审报告(编制人处)盖有多人印章,可否算作多人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4.答疑事项四
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表里“1、技术负责人:C、熟悉政府结(决)算业务程序和规则,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政府结(决)算业务”问:如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的审查人、审核人或审定人,此业绩是否有效?
答:可以。
5.答疑事项五
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表里“2、评审业务人员:b.熟悉政府结(决)算业务程序和规则,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完成政府结(决)算项目”,问:如评审业务人员作为项目的审核人、审查人或审定人,是否可算作为此项目评审业务人员的业绩?
答:可以。
6.答疑事项六
问:根据评分细则里的分值,评审业务人员的业绩是否只需要提供拟派评审业务人员的任意一人的业绩都可计分?
答:不是,需要提供拟派的5名评审业务人员中每一人的业绩。
7.答疑事项七
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履约考核情况2013年以来入围过政府中介机构造价咨询项目单位目录,且在对投标人的年度履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提供一份政府部门考核结果证明材料的,得2分,最多得6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部门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问:政府部门考核结果证明材料能否提供财政等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
8.答疑事项八
问:如评审业务人员作为项目的编制人是否可算作为此项目评审人员的业绩?
答:可以。
9、答疑事项九
问:乙级造价咨询企业提供项目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可否视为响应招标文件有效业绩计分得分。
答:可以。
10、答疑事项十
问:政府性资金公共建筑是指什么类型的项目,如:安置房、保障房、公共租赁房、工业厂房、员工宿舍等是否属于?
答: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11、答疑事项十一
问:招标文件中“服务场所面积(5分):在赣州市章贡区、经开区或蓉江新区的固定服务机构办公场所面积大于等于400平方米得5分,大于等于300得3分,大于等于200得1分,低于200平方米不得分。(评审依据:固定办公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是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我们租赁的房东已经把房产证拿去按揭贷款了,请问能不能用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作为出租房产权证明材料?
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材料。
12、答疑事项十二
问:答疑文件中“如果是租赁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应是投标人与出租房签订的,且提供近半年投标人缴纳租金的税务发票”,我们是外地入赣企业在赣州设立了分公司,请问分公司的租房发票能不能作为投标人缴纳租金的税务发票?
答:不可以。
13、答疑事项十三
问:政府性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入选中介库招标文件中“履约考核情况:2013年以来入围过政府中介机构造价咨询项目单位目录,且在对投标人的年度履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提供一份政府部门考核结果证明材料的,得2分,最多得6分”,请问在政府部门年度考核中获得的是前三名的排名,省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证书能否作为本次招标的考核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
14、答疑事项十四
问:服务机构及人员业绩要求提供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及审核报告(含定案表),有的政府部门(如赣州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不会出定案表,但财政会以出具“红头文件”为定案方式,红头文件内含有项目名称、金额、时间、审核单位信息等,请问:提供红头文件可以代替定案表吗?
答:可以。
15、答疑事项十五
问:除审计局(厅)、财政局(厅)委托的项目外,国土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供电公司、机场扩建项目部委托的项目能作为政府投资的项目吗?
答:可以。
此答疑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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