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寻乌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就其课桌凳、学生床、讲台等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经采购人确定,现对 2017年12月7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更改事项1: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
27、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依据 |
1 |
业绩 |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2014年12月以来类似项目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得3 分.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
9分 |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清晰复印件加盖签章,未提供业绩或提供的业绩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现更改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
27、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依据 |
1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14年12月以来类似项目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得3 分.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
9分 |
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清晰复印件加盖签章,未提供业绩或提供的业绩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此更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