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6]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审计局的委托,对政府性资金项目审价机构入选中介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7年11月28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服务机构业绩:1、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完成政府性资金大型公路、桥梁结算审核,项目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项目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10分。2、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完成政府性资金大型市政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项目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10分。3、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完成政府性资金大型公共建筑结算审核,项目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项目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10分。(评审依据:提供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及政府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含定案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服务机构业绩:
1、近五年(2012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完成政府性资金公路、桥梁预、结算审核,项目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项目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10分。
2、近五年(2012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完成政府性资金市政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项目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10分。
3、近五年(2012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完成政府性资金公共建筑预、结算审核,项目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项目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10分。(评审依据:提供项目合同或委托书及政府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含定案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二、更正事项2: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资格和业绩:1、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名) [20分]a.承担赣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师,且造价师注册年限10年及以上得5分,5—10年(不含10年)得4分。5年(不含5年)以下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须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b. 承担赣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国有高级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称得5分,具有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称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须提供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2、评审业务人员 [20分]a.承担赣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业务人员,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及以上职称,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的注册造价师5名(其中:3名注册土建工程师、2名注册安装工程师),得10分,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评审依据:须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人员资格和业绩:
1、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名) [20分]
a.承担赣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师,且造价师注册年限10年及以上得5分,5—10年(不含10年)得4分。5年(不含5年)以下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须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b. 承担赣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国有高级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称得5分,具有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称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须提供职称证书、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2、评审业务人员 [20分]
a.承担赣州市审计局投资审计业务人员,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及以上职称,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的注册造价师5名,得10分,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评审依据:须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三、更正公告3: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服务保障:1、服务场所面积(5分):在赣州市章贡区、经开区或蓉江新区的固定服务机构办公场所面积大于等于400平方米得5分,大于等于300得3分,大于等于200平方米得1分,低于200平方米不得分。(评审依据:固定办公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固定办公场所是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2、公司员工(4分):公司员工人数在50人(含)以上,拥有注册造价师12人(含)以上,得4分;在50人以下,拥有注册造价师12人以下,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公司员工花名册及工资近半年银行流水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1、服务场所面积(5分):在赣州市章贡区、经开区或蓉江新区的固定服务机构办公场所面积大于等于400平方米得5分,大于等于300得3分,大于等于200平方米得1分,低于200平方米不得分。(评审依据:固定办公场所是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以及近半年投标人缴纳租金的税务发票。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2、公司员工(4分):公司员工人数在50人(含)以上得1分,50人以下得0.5分;拥有注册造价师10人(含)以上得3分,10人以下得1.5分。(评审依据:提供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公司员工花名册及工资近半年银行流水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时查看,未提供不得分。)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