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1]
上饶市广丰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上饶市广丰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0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fxdfw-2021-023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68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饶购2021B000521112 | 上饶市广丰区应急管理局采购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 1 | 批 | 10668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磋商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招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1.8近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响应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0:00 至 2021年11月27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2月0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12月0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用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报名:(供应商账户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保证金管理--选择线下项目报名---搜索“本项目名称”即可报名,未按照要求报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 2、凡下载本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3、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存有质疑,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4、防疫特别要求:(1)进入交易中心大楼,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交易中心在一楼大厅大门处设检查点,进入人员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并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检测通过的人员才可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事项,拒不配合出示要求的证件,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原则上一个项目,仅允许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每家投标单位各1-2名代表进入开标室;并在开标现场指导入场人员保持适当间隔距离,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在场人员不得脱下口罩。(2)开评标前,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评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了解近期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发现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允许其参与开标、评审活动,并及时向同级防疫部门报告。(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重疫区的投标人隔离期未满或未提供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健康码显示不为绿色的。(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招投标监督机构。(5)以上注意事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自行废止。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丰区区政府B栋7楼
联系方式:13507033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丰县信达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梅苑小区12幢1楼
联系方式:13576367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0703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