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寻乌县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编号:JXFD2021-XW-C019)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寻乌县富阳科技大道(路网)工程、富阳科技大道(主干道)工程、中山西路农贸市场及附属工程品目二
寻乌县城南出口路延伸段改造工程、向阳大道、中山西路、城北三路工程、向阳大道二期(北段)道路工程品目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8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D2021-XW-C019品目二
JXFD2021-XW-C019品目一
项目名称:寻乌县富阳科技大道(路网)工程、富阳科技大道(主干道)工程、中山西路农贸市场及附属工程品目二
寻乌县城南出口路延伸段改造工程、向阳大道、中山西路、城北三路工程、向阳大道二期(北段)道路工程品目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 元
最高限价:195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寻财购2021B000505361 | 寻乌县富阳科技大道(路网)工程、富阳科技大道(主干道)工程、中山西路农贸市场及附属工程品目二 | 1 | 项 | 93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寻财购2021B000505362 | 寻乌县城南出口路延伸段改造工程、向阳大道、中山西路、城北三路工程、向阳大道二期(北段)道路工程品目一 | 1 | 项 | 10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内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征求意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 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1月08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五、开启:
2021年11月08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贰万元整(¥20000.00)、品目二: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响应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人的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人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磋商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人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寻乌县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13763919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菲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联系方式:0797-280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97-280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