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
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设计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设计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s://ggzy.jiangxi.gov.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和-YC2021--017
项目名称:宜春市“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设计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3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1B000502267 | 宜春市“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勘察设计相关服务项目 | 1 | 项 | 143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1、①“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 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经审计的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4、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正常完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社保登记证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7、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开标前必须递交,并以扫描件形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3日 至 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https://ggzy.jiangxi.gov.cn/web/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1月0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3楼)
五、开启:
2021年11月0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1)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正常完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社保登记证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加盖公章 ② 登 录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甲级资质【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递交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供应商应将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刻入U盘一份,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标书获取及保证金 (1)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 29日,供应商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28000元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 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收款人: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559 67(转帐单须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公安局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
联系方式:18779568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老大数据产业园区B102
联系方式:13767531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芳梅
电话:1376753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