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5]
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妇幼保健院空气消毒机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GZHD2021-YD-J005)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空气消毒机等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3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D2021-YD-J005
项目名称:空气消毒机等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74000.00 元
最高限价:674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于财购2021B000497858 | 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 3 | 套 | 45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于财购2021B000497856 |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 3 | 套 | 51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于财购2021B000497852 | 输液泵 | 30 | 套 | 165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于财购2021B000497857 | 壁挂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 30 | 套 | 165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于财购2021B000497851 | 医用冷藏冷冻箱(小) | 4 | 台 | 6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于财购2021B000497854 | 电动吸引器 | 1 | 套 | 2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于财购2021B000497850 | 医用冷藏箱(大) | 1 | 台 | 24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于财购2021B000497853 | 立式无影灯(单孔灯) | 3 | 套 | 12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于财购2021B000497855 |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 15 | 套 | 1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所响应产品(消毒机除外)须具有登记表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符合最新的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要求)(或者具有合二为一的新版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响应产品涉及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涉及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00:00 至 2021年09月19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CA证书自行登录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注:须下载谈判文件才算报名成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9月23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八楼(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132号)
五、开启:
2021年09月23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八楼(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1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保险、本票、支票、电子保函(响应供应商任选其一); 2、采用银行转账电子保证金系统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账号响应供应商自行从系统中获取,响应供应商只须按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方式缴纳即可,响应供应商只须按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方式缴纳即可。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帐户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系统生成的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采用保险或银行汇票或本票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者电子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或本票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者电子保函(下载打印件)递交给采购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请各潜在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响应无效,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政府采购项目等黑恶势力。 5、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国家政策。 6、于都县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电话:0797-6339915 邮箱:yd4766@163.com。7、温馨提示:外地来于的投标人代表请自觉进行入于二维码登记。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 (一)是最近14天 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 (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 (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 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于都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方式:0797-6231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浩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广场东菜园坝路(晔兴测绘楼上12楼)
联系方式:0797-626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97-623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