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6]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大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月-JKQ2021-02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大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0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JKQ2021-020
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大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0891.00 元
最高限价:1160891.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1F000491125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大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设施采购项目 | 1 | 批 | 1160891.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的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书(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具有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磋商现场递交。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至 2021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9月0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2号开标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9月0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2号开标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
地址: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联系方式:13970508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商务中心C座(五彩城)603室
联系方式: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雨
电话:157795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