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3]
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终端及套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月-JKQ2021-014)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终端及套餐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1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JKQ2021-014
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终端及套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5513.60 元
最高限价:405513.6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1F000478591 | 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警务终端及套餐服务采购项目 | 1 | 批 | 405513.6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任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缴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0.提供供应商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供应商于开标现场提供以上资料用于资格审查,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至 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逾期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8月11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第2号开标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8月11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第2号开标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
联系方式:0795-3653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商务中心(五彩城)603室
联系方式: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婷婷
电话:1777959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