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2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zs2021-016
项目名称: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5278.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1J000465859 | 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335278.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1、按照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本项目预算价包括人工工资、福利、社保五险等、员工培训费、 员工服装费(夏装、冬装各两套),各类证照证件办理费用,管理费,宣传费用,必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和耗材费用、税金、合理利润等。 2、中标人为其管理从业人员配置的劳保用品、租赁的生活用房、交通工具、餐饮、水电开支、福利费用等;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而由中标人应当支付的各项成本、费用、消耗; 3、中标人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交纳的各种税、费、基金、公益事业支出等。 4、管理中产生的各种废品等收入由管委会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报价不考虑废品处理收入因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9日 08:00 至 2021年06月24日 17:30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6月2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樟树市四特大道288 号(药都职业教育园)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四楼】
五、开启:
2021年06月2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樟树市四特大道288 号(药都职业教育园)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向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不接受线下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3879529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工业园办四楼
联系方式:0795-7362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永忠
电话:13879529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