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乘客电梯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1]20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乘客电梯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0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1]20号
项目名称:乘客电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 元
最高限价:36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1F000458143 | 乘客电梯采购 | 1 | 台 | 36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电梯的安装、调试,并经有关质量技术检验机构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2020年度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磋商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财务报表); (5)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提供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为磋商前近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缴纳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响应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同时提供以下两条:①响应供应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②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厂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证书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厂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00:00 至 2021年06月06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6月0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三号开标厅)
五、开启:
2021年06月0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三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3、开标前供应商持(1)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格证明资料进行查验,查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4、重要事项 (1)(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若届时省级疫情一级响应仍未解除,则根据市防控办《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精神予以延期,并将另发补遗通知)。 (2)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0.5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并提交加盖投标公司公章的《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市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行政中心西副楼3楼
联系方式:0796-8930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0796-828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96-828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