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5]
万安县滨江棚改安置房(一期、二期)、五云购物中心棚改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万安县滨江棚改安置房(一期、二期)、五云购物中心棚改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自行下载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华政采字2021WA001
项目名称:万安县滨江棚改安置房(一期、二期)、五云购物中心棚改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13645.00 元
最高限价:9413645.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000454175 | 万安县滨江棚改安置房(一期、二期)、五云购物中心棚改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 | 1 | 项 | 9413645.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0天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开标时须展示的资格材料,材料不得封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不符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为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缴纳记录。注:纳税记录应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6、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注:若已换证企业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附本公司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之前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8:00 至 2021年06月06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获取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1、重要事项:(1)根据赣建招【2021】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代表还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如附件),现场递交招标代理。如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如期开标,即时另发补遗通知延期。 (2)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烦请出席本项目开标大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佩戴口罩,并配合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因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需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为控制开标厅人数,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提前到达开标厅,且每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万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万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40062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大帝景3期15栋2701室
联系方式:1397069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50796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