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项目编号:ZXZN2021-GZ-C001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品目二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品目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504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24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N2021-GZ-C001-品目二
ZXZN2021-GZ-C001-品目一
项目名称: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品目二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品目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66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赣市购2021B000452707 |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品目二 | 1 | 批 | 570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赣市购2021B000452709 |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品目一 | 1 | 批 | 666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承检机构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前完成抽检监测任务,且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8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 至 2021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504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领取(代理邮箱:2445268965@qq.com)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5月24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504室)
五、开启:
2021年05月24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品目二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其它要求:(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各方的人身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摄氏度的。(2)开标现场只允许授权委托人进入,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3)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是指参与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凭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2)凡取得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需要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配合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4)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19]14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86号
联系方式:0797-837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19号文馨苑504室
联系方式:15770800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春晨
电话:1577080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