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2]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阳光-YZ2020-02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阳光-YZ2020-024
项目名称: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1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0B000409081 | 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 1 | 套 | 431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至 2020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2月2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袁州区行政中心东一楼)
五、开启:
2020年12月2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袁州区行政中心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须提供下列文件(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可扫描发至邮箱27562868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投标人须于2020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扫描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原件扫描件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 5)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扫描件; 6)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扫描件; 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原件扫描件;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陆佰元整(¥86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当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过期不予受理).交纳方式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汇款(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且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 户 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18907956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11楼
联系方式:0795-3689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627054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