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7]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0-NK-C014)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B2020-NK-C014品目二
GZNB2020-NK-C014品目一
GZNB2020-NK-C014品目三
项目名称: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域统一评价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0000.00 元
最高限价:122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2020B000378482 | 区域压覆矿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 1 | 项 | 1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B000378481 | 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1 | 项 | 1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B000378478 | 区域洪水影响评价 | 1 | 项 | 17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B000378479 |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包含编制、监测、验收) | 1 | 项 | 2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B000378480 | 区域规划环评 | 1 | 项 | 6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B000378477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1 | 项 | 9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7、品目二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地灾评估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 至 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或网上电汇购买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0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五、开启:
2020年10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响应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本项目共三个品目,按品目顺序进行评审,所有潜在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同时或分别报名,但是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品目,在先评审品目中已中标的响应供应商,在后续品目中不再参与评审)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品目一响应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品目二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品目三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上响应保证金不接受多缴,响应保证金也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各品目的成交金额的2%缴纳各品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 品目一: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估(包含编制、监测、验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完成水保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余款20%。 区域洪水影响评价:提交成果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通过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余款20%。 品目二: 区域压覆矿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提交成果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通过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余款20%。 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交成果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通过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余款20%。 品目三: 区域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报告编写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80%,取得规划环评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稳评报告编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 7、温馨提示: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8、新冠肺炎防控:详见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康区文峰路
联系方式:0797-655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97-66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永春
电话:0797-66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