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5]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人民医院血液回收机及麻醉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阳光-YF2020-010)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丰县人民医院血液回收机及麻醉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09日 15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阳光-YF2020-010
项目名称:宜丰县人民医院血液回收机及麻醉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10000.00 元
最高限价:31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B000376269 | 宜丰县人民医院血液回收机及麻醉机采购项目 | 1 | 批 | 31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一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b、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6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0: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
方式:网上报名(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详见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0月09日 15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0年10月09日 15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6000元(陆仟元整),询价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 开户名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156279808000061368 2、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止进行报名登记,将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询价前近三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询价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④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①-⑦点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383077049@qq.com邮箱进行报名,核对报名资料后方可领取询价文件,未参加报名或逾期报名者投标无效。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及《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的“八条举措”》等,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各供应商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见询价文件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下载宜码通等,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特别说明如下: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2)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症状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3)未佩戴口罩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4)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2、如不能参加此次响应的,请在询价前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南门路30号
联系方式:0795-2781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华书店店铺二楼
联系方式:0795-2586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灵
电话:1517050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