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3]
宜春市人民医院视力筛查仪 、手持裂隙灯、电脑角膜验光仪、手持非接触眼压计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宜春市人民医院视力筛查仪 、手持裂隙灯、电脑角膜验光仪、手持非接触眼压计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项目概况
宜春市人民医院视力筛查仪 、手持裂隙灯、电脑角膜验光仪、手持非接触眼压计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宜春市人民医院视力筛查仪 、手持裂隙灯、电脑角膜验光仪、手持非接触眼压计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3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源-YC2020-008-2
鑫源-YC2020-008-1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视力筛查仪 、手持裂隙灯、电脑角膜验光仪、手持非接触眼压计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宜春市人民医院视力筛查仪 、手持裂隙灯、电脑角膜验光仪、手持非接触眼压计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75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0B000377674 | 宜春市人民医院视力筛查仪 、手持裂隙灯、电脑角膜验光仪、手持非接触眼压计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 1 | 批 | 92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宜购2020B000377675 | 宜春市人民医院视力筛查仪 、手持裂隙灯、电脑角膜验光仪、手持非接触眼压计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 1 | 批 | 165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 8、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9、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4日 至 2020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9月3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
五、开启:
2020年09月3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20年9月 23日起至2020年 9月 28日17: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314069373@qq.com)进行报名登记,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包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投标保证金:第一包:3000元,第二包:1800元;于2020年 9月 29日16:00时前从投标单位账户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江西银行萍乡分行金瑞支行; 账 号:7999000336000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二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如实响应。 2、供应商应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份“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采购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20年9月 30日上午09时:00 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9月 30日上午09:00 分(北京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宜春市锦绣大道1061号
联系方式:13607058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秀江东路666号滨江壹号小区21#2-2号
联系方式:15879535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莹
电话:1360705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