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7]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厨房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厨房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宜春市枣树园A10栋32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和-MYS2020-001
项目名称: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厨房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761.2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B000371776 |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厨房改造采购项目 | 1 | 项 | 140761.2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未提供的以实际到账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至 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枣树园A10栋32号
方式:免费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9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3楼开标2室)
五、开启:
2020年09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3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标书获取及保证金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提供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联系信息)发送到邮箱(310567202@qq.com)进行报名登记,本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投标保证金:2800元整。投标人须在2020年9月24日17点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收款人: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559 67(转帐单须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宜春市温汤镇温泉路405号
联系方式:15070891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芳梅
电话:1376753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