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4]
江西广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土壤检测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广志-GA2020-090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土壤检测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广志-GA2020-0902
项目名称: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土壤检测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50000.00 元
最高限价:535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0B000370926 | 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土壤检测设备项目 | 1 | 批 | 53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08:00 至 2020年09月14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三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要求投标保证金须于2020年09月2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1.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及情况说明(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 (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例:收款单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自行选取。(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九江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大于等于保证金金额。 (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4)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6)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7)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1.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及情况说明(1)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 (2)采用“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保函,其他形式的保函不予认定。 (3)采用“高安辖区内的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必须是高安辖区内的银行开具(先期在建设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黄先生13507952785,江西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陈经理15397855153-试点)。 (4)投标人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6)开具保函的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单位保函名单汇总表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金额、受益人、开标日期、保函有效期和查询保函网址,并盖上投标保函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
地址:高安市高安大道
联系方式:15279558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广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安市安居路587号
联系方式:18174004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婷
电话:18174004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