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1]
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YXFCCG-2020-2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丰城市剑光医院、梅林医院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及指挥部正压核酸采样工作站、非接触红外测温门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
丰城市小港卫生院医用制氧主机、智能执行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丰城市河州卫生院、石滩卫生院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丰城市石江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14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XFCCG-2020-23-4
JXYXFCCG-2020-23-1
JXYXFCCG-2020-23-2
JXYXFCCG-2020-23-3
项目名称:丰城市剑光医院、梅林医院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及指挥部正压核酸采样工作站、非接触红外测温门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
丰城市小港卫生院医用制氧主机、智能执行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丰城市河州卫生院、石滩卫生院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丰城市石江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67500.00 元
最高限价:33675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0B000366628 | 丰城市剑光、梅林医院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及指挥部正压核酸采样工作站、非接触红外测温门设备采购第四包 | 1 | 批 | 1704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宜购2020B000366631 | 丰城市小港卫生院医用制氧主机、智能执行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 1 | 批 | 375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宜购2020B000366630 | 丰城市河州卫生院、石滩卫生院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 1 | 批 | 938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宜购2020B000366629 | 丰城市石江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 1 | 批 | 3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全部货物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1.1、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出具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其他要求: 2.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所投标货物的医疗器械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货物中的设备的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时须提供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以上证书、证明材料作为资格标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单独装袋,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2日 00:00 至 2020年08月29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4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第一包:7000元人民币、第二包:10000元人民币、第三包:7000元人民币、第四包:30000元人民币,拟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2、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严格落实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发《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注册丰城“一码通”。未提供《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及一码通的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宜春市丰城市紫云大道339号
联系方式:0795-6606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丰城市永丰社区聂家安置小区
联系方式:13879517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海军
电话:1387951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