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1]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检查床、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检查床、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X-2020-J074
项目名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检查床、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204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抚购2020F000362493 | 不锈钢氧气瓶推车 | 1 | 台 | 35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抚购2020F000362492 | 医用低温保存箱 | 1 | 个 | 665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抚购2020F000362496 | 除颤仪 | 1 | 台 | 7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抚购2020F000362499 | 医用检查床 | 1 | 台 | 12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抚购2020F000362498 | 药品柜 | 2 | 个 | 6996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抚购2020F000362495 | 心电图机 | 1 | 台 | 449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抚购2020F000362494 | 氧气钢瓶 | 1 | 台 | 98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抚购2020F000362497 | 心电监护仪 | 1 | 台 | 28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货物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提供信用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其他资格条件: ①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响应人若为制造商且提供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响应人若为供应商且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00:00 至 2020年08月18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四楼宁轴东路和竹山路的交叉口)
五、开启:
2020年08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四楼宁轴东路和竹山路的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fzcg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以西1099号
联系方式:13707044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财富广场6A座19楼
联系方式:0794-821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电话:1375593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