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8]
项目概况
赣县区五云镇等九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梦缘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ZMY2020-GX-G022
项目名称:赣县区五云镇等九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
(1)5年期间的运营费1.04元/吨的污水处理费;
(2)预算价:18064.38万元。
本工程严格控制造价,采购人支付不超过18064.38万元,审核后结算造价小于等于18064.38万元时,按审核的结算价支付工程款,审核后结算造价大于18064.38万元时,采购人支付18064.38万元。(最高限价18064.38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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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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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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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五云镇等九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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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5年期间的运营费1.04元/吨的污水处理费; (2)预算价:18064.38万元。 |
(1) 项目建设地点 赣县区五云镇、沙地镇、湖江镇、韩坊镇、阳埠乡、石芫乡、白鹭乡、田村镇、长洛乡,共计九个乡镇。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污水收集、污水处理、维护运营等工作和相关配套设施;采用成熟稳定的处理技术处理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9个月,其中,建设期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运营期五年从2021年6月到2026年5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本工程1次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2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2)设计负责人资质: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4)施工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是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设计负责人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证,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原件;
(7)施工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办理好设计企业信息及所有提供本项目设计人员相关登记并提供相应网页截图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中塔3楼)
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发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至代理公司邮箱(2628864405@qq.com)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0年8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赣州市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西塔3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截止前一天下午17:00之前(北京时间)以转账或保函等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 ¥8000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无效。(开户名: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40028786700015,代理公司邮箱:2628864405@qq.com)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建设期履约保证金(保函)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还需缴纳建设期履约保证金(保函)¥5000000.00元,建设期履约保证金(保函)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收取,在项目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严格控制造价,采购人支付工程款不超过18064.38万元,审核后结算造价小于等于18064.38万元时,按审核的结算价支付工程款,审核后结算造价大于18064.38万元时,采购人支付18064.38万元工程款。(最高限价18064.38万元)
3、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评标现场未戴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赣县区杨仙大道8号人防大楼
联系方式:18370782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中塔3楼
联系方式:0797-449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97-449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