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4]
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宣传部《今日南康》印刷项目(项目编号:GZJX2020-NK-C002)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宣传部《今日南康》印刷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康区南水新区文化街商住楼5幢S5-6-01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X2020-NK-C002
项目名称:关于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宣传部《今日南康》印刷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1600.00 元
最高限价:5616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2020B000356558 | 《今日南康》印刷 | 62400 | 册 | 561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指定要求时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从发出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 6、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至 2020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康区南水新区文化街商住楼5幢S5-6-011号)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或网上电汇购买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0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康区南水新区文化街商住楼5幢S5-6-011号)
五、开启:
2020年08月0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康区南水新区文化街商住楼5幢S5-6-0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横市支行;户名: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康分公司;账号:2850500103080000110),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开启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4.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是指参与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凭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4.2凡取得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4.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需要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配合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 4.4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19]14号)。 5、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6、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6.2各投标供应商代表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给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6.3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供应商只允许一位投标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必要时,推选部分投标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其他人员在外面等候),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6.4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开标场所的大楼入口处、楼层入口、开标室入口均需体温检测和个人通行证扫码确认后才能通行(二维码为绿码),请各投标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5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代理机构、采购人。 7、温馨提示: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入库供应商(即该供应商必须具有激活且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否则导致的责任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宣传部本级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党政大楼
联系方式:13870758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文化街商住楼5幢S5-6-011号
联系方式:0797-3815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1730797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