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8]
吉安县君山湖省级湿地公园调规及生态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吉安县君山湖省级湿地公园调规及生态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精彩纵横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3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JA2020170037
项目名称:吉安县君山湖省级湿地公园调规及生态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2700.00 元
最高限价:7827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0B000354210 | 吉安县君山湖省级湿地公园调规及生态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782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调查。 2.资料收集全后2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生态影响评价和湿地占补平衡方案评审稿,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编制完成成果稿。 3.占补平衡方案通过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地占补平衡实施方案详细设计征求意见稿,获得书面修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稿。 4.君山湖省级湿地公园范围调整获得批复后30个工作日完成江西君山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评审稿,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编制完成成果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0:00 至 2020年08月02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精彩纵横网
方式: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精彩纵横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03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吉安县二七路新城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五、开启:
2020年08月03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吉安县二七路新城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服务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服务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服务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服务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林业局主管
地址:782700
联系方式:1376629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迎宾大道6号13幢10-01号
联系方式:0796-8104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376629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