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9年至2021年停车泊位划线或铲线入围施工单位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0-KF-G002-2)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19年至2021年停车泊位划线或铲线入围施工单位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19-KF-G002-2
项目名称:2019年至2021年停车泊位划线或铲线入围施工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 元
最高限价:1240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经财购2019B000283344 | 2019年至2021年停车泊位划线或铲线入围施工单位 | 1 | 项 | 1.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至 2020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邮件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8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详见当日指示牌)
五、开启:
2020年08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详见当日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2.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法:待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按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及时签订单项协议,完善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并报送区财政局结算审核,待结算审核后据实拨付,资金从预算安排城管的创卫专项经费中支出,不计利息;资金来源为其他经费的,按国库支付(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固定收费,即: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家。 7.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8.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金岭西路164号
联系方式:18779196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联系方式:0797-5552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珊
电话:0797-555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