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8]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智能手印拍照系统、足迹勘查灯及现场勘查光源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智能手印拍照系统、足迹勘查灯及现场勘查光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1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业-YC2020-053
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智能手印拍照系统、足迹勘查灯及现场勘查光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0F000349960 |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智能手印拍照系统、足迹勘查灯及现场勘查光源采购项目 | 1 | 批 | 23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记录信用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货物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7月1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五、开启:
2020年07月15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本级
地址:宜春市袁山东路
联系方式:13607058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795-3919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佳
电话:1300627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