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伟华-YF2020-018
项目名称:宜丰县2020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2万元整
采购需求:
1、本项目农家书屋网点共计215个,每个网点配送一套出版物,供货目录详见图书采购目录,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图书采购目录供货;
2、所投图书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出版机构出版的有版权的正式出版物;
3、图书内容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印刷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4、本次招标采购的图书的印刷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00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5、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2 日(询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2:30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宜丰县宾馆附楼一楼
方式:现场报名(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资格审查中4.1-4.5、报名表(自拟,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jxwhzb2017@163.com进行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8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
4.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投标单位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经审计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4.4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4.6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须单独准备一份资格审查要求中的5.1-5.7项资料(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评标方法和原则: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人作为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投标保证金:64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户名: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438720104000814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耶溪支行
8、已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10、疫情防控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本项目各方的人身安全,各投标单位限派一名授权代表需执有效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送达投标文件,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的;二是来自境外或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未佩戴口罩的;六是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请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丰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jxyf.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地址:宜丰县城
联系方式:彭彩虹 0795-2789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丰县宾馆附楼一楼
联系方式:李保华 1397951180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保华 联系电话:1397951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