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9]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20)264号计划,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的委托,对土地评估服务机构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ZNB2020-NK-G00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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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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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
1 |
家 |
服务要求:南康区土地收储的资产评估服务。 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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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土地评估服务机构 |
4 |
家 |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拍卖土地进行市场价评估及对土地收储地块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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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测量技术服务机构 |
5 |
家 |
服务范围:分局范围内所有测量业务。 技术要求:提供成果80坐标、54坐标(2000坐标)用地红线,红线图需标注坐标、路网,并套出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规图。测绘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相关测绘设备,并提供相应的土地技术报告成果;地块面积、地类、三权数据和地块的用地指标情况,各类套图,如:规划、现状、报批、影像图等。并出具至少两份以上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并提供电子版(TXT格式)。 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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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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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但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本项目共三个品目,按品目顺序进行评审,所有潜在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同时或分别报名,已中标品目一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品目二评审,品目一与品目二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品目)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品目一)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8、(品目二)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9、(品目三)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测绘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6月29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0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领取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万元整(不接受多缴);品目二:人民币壹万元整,(不接受多缴);品目三:人民币壹万元整(不接受多缴),(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不论品目)(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07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十一)付款方法:
品目一:每单个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根据中标单价(费率)据实结付(含税费),不计利息。
品目二:每单个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根据中标单价(费率)据实结付(含税费),不计利息。
品目三: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含税费),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固定收费即每个中标人按每品目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整。
(十三)已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十五)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7-6610808
传真:0797-6610808
邮箱: gznbnk@163.com
联系人:谢远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33219278000004180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
地址:南康区泰康中路
电话:0797-6615818
联系人:吴女士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