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7]
江西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萍乡市中心血站的委托,对萍乡市中心血站初检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萍购2020F000338399)进行竞争性磋商,依据采购计划,就其所需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萍乡市中心血站初检试剂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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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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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 |
180盒 |
111600元 |
规格:96T/盒,酶联免疫两步检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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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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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 |
180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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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 |
180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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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 |
180盒 |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以下审查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材料: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四选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材料: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审查材料:2020年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纳税缴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2020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视为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材料:自行提供承诺函。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用证明:登陆“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共3项查询结果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输入公司名称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缴纳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4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并下载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8日9时30分;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市民中心五楼)。
六、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七、公告发布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说明: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已下载磋商文件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此次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萍乡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99-6798102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滨河东路3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99-6852787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东路609号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