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7]
依据采购人在泰和县采购办备案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泰和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泰和县人民法院综合文化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项目编号:【JXBH-JATH-007号】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
泰和县人民法院综合文化馆 |
1 |
项 |
116 |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含设计、采购、设备安装)。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包含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设计、设备安装、设备、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合同价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本次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规模:泰和县人民法院院史馆位于主楼的九层,总面积约为 146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施工实测为准),招标范围包括展览展示策划设计,深化设计,大框施工图绘制,展览展示施工等内容。
该项目包括范围内的展墙、展板、绘画、展柜、科技展示设施、多媒体及数字化内容、文字、广告类制作、综合布线等。
主要内容:
(1)设计: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采购内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
②项目地点:泰和县人民法院
③总工期:30 日历天,其中包含设计期、采购期、施工工期等,由投标人自行划分。
④质量要求:
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材料、设备质量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⑤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6、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6月28日 上午8:00起至2020年7月3日 上午8:00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会。
7、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交纳要求与账户: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的17:00前(以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情况证明为准)从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转入以下账户。(并在用途上注明“JXBH-JATH-007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本次投标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具体如下:
(1)请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提交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登入系统后自行从系统中获取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00分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获取
帐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虛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③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④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 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根据吉市管办【2018】2 号文件要求,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开标现场查验)。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交到采购人账上。
7、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0年7月8日 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已递交了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磋商;否则,不予退回磋商保证金。
10、采购单位名称:泰和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经办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15170690883
地址:江西省泰和县澄江镇龙江新区祥和大道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书香苑1009-1010室
采购代理机构:戴女士 联系电话:15179658096
邮 编:343000 电子函件:379879098@qq.com
11、重要事项
①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③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④ 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将另发补遗通知。
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