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3]
经泰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泰和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泰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安华政采字2020TH002号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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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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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36万元/年 |
72万元 |
二年 |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以下证明材料须现场提供审查,须备一份开标现场展示,不得密封在竞谈响应文件内,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其资格不合格。):
3.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须有相应的物业服务经营范围);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竞谈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其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竞谈。
4.凡对本项目有兴趣参与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 6 日上午9点30分从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谈判地点为: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竞争性谈判时间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 6 日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澄清或更正说明网址: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严格执行《吉市管办字【2020】1号》、《泰新冠指办字【2020】84号》、《泰新冠指办字【2020】117号》《吉新冠指办字[2020]9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开标程序和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说明,各投标单位务必严格遵守:
(1)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并接受交易中心人员入场的检测,未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的不准参加开标会,其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2)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人必须下载赣通码,【赣通码申领步骤】:①(1).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搜索“赣服通”进入小程序,点击“赣通码”图片,进入信息填写页面。②.点击“申领赣通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③.提交后即可完成申领,回到“赣通码”页面,点击“我的赣通码”即可亮码使用。
(3)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9.业务咨询:
采购人:泰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1517069088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恒大帝景15栋2701房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188 7965 1188
电子函件:27435518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