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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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谷山森林公园道路两侧景观石刻写诗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丰达华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嘉定镇体育中心南侧体育新居A3栋2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DH2020-XF-C002-1
项目名称:谷山森林公园道路两侧景观石刻写诗词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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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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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山森林公园道路两侧景观石刻写诗词 (国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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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一、基本情况 为丰富谷山森林公园景区业态,增强文化底蕴,提升文化品位,县文广新旅局拟实施谷山森林公园道路两侧景观石刻写诗词项目。 二、技术要求 1、备用诗词作品约100幅,进行真迹扫描,做整体影像处理,处理过程中尽可能保留细节,为后续雕刻作准备; 2、对所有需要雕刻的景观石进行前期表面处理,依次平整、打磨、清洁(详见附件); 3、已处理好的作品影像在正式雕刻前要根据景观石的石寸大小、安放位置精心挑选对应的诗词内容,以及诗词在景观石上的相对位置,尽可能做到文、景对应,摆布、章法符合书法作品规则。每幅作品的字数由50余字至100余字不等,单字尺寸不得小于12厘米。 4、依照选中的诗词作品对景观石进行临摹雕刻(阴刻),雕刻工艺立体逼真、线条流畅、刻工精细,诗词造型准确,边角整齐圆满,纹理走向符合受力要求。雕刻深度应大于笔划宽度的50%,侧面有一定倾斜角度,侧面与底面有圆角过渡,底部为圆底或平底。除相对较细的笔划外,底部不得呈现“V”形底。 5、尊重书法家原作,对细节的处理应尽可能理解书法家的笔意,对顿笔的雕刻应有力量感,对连笔的雕刻应自然流畅,特别是飞白笔划,还应体现顿挫、迟滞、暴发感。 6、特别强调:因雕刻时使用回转体刀具,笔画起、收两端、转折处、顿笔处在使用较大直径刀片时会显得浅薄,必须使用小直径刀具进行加深、精修,使之厚重(遇极细笔划酌情处理)。 7、整体雕刻完成后选用优质油漆精心描画,做到压边描画,不得出现漏白。 8、最后成品雕刻景观石,完整美观,具有较高的文化性和艺术性。 三、其他要求: 1. 需雕刻的景观石成本高,成交供应商施工雕刻成品时造成景观石破损,造成损坏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 2.为了本项目今后的售后服务,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签订之前在项目当地有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若在当地已有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投标文件中须附办公场所照片及人员名单,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43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及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履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22日至2020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信丰达华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嘉定镇体育中心南侧体育新居A3栋202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以邮件方式发送到:jxxfdhztb@163.com,邮箱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另附转账凭证”)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信丰达华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嘉定镇体育中心南侧体育新居A3栋2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达华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嘉定镇体育中心南侧体育新居A3栋2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叁仟圆整(86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响应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7.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自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95%,6个月后付清剩余款项,不计利息
7.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其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加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1,此表需在开标前单独提供递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审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地 址:信丰县府前路文广大厦
联系方式:廖先生,0797-3335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丰达华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嘉定镇体育中心南侧体育新居A3栋202号
联系方式:蓝希辉,0797-330884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信丰支行营业部
户 名:信丰达华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10201009000076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希辉
电 话:0797-330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