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0]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赣州市委党校的委托,对其食堂餐饮物品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H2020-GZ-G001-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
品目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及范围 |
数量 |
单位 |
|
一 |
食堂餐饮物品采购(国内货物服务) |
食堂餐饮物品采购供货范围: 1、表一:肉蛋水产、熟食(加工)类约36种; 2、表二:蔬菜菌菇水果类约49种; 3、表三:奶、豆制品和调味品类约89种; 4、表四:食堂零星用品类约6种; 5、结算:(1)按所有物品实际供货数量及单价累计。(2)当月物品供货服务费=各物品实际供货数量×当月平均价×中标折扣率(%)。 6、中共赣州市委党校食堂餐饮物品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自确定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金额达到预算控制价(225万元)止,即终止食堂餐饮物品供货服务。其它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三、项目需求。 |
1 |
项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1日00:00(北京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非现金形式所致单位为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或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疫情影响,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期满后如无违约行为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壹个月付款一次(或按实际资金限额协商结算)。结算:(1)按所有物品实际供货数量及单价累计。(2)当月物品供货服务费=各物品实际供货数量×当月平均价×中标折扣率(%)。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出具市财政认可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一周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新冠肺炎防控注意事项: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项目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号)的规定,来自湖北等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外地来赣的投标人代表请自觉进行入赣二维码登记。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将不能参加会议,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十四)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
电 话:0797-8333805 18170126750
邮 箱:gzs_jh@163.com
联 系 人:张惠玲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江南支行
户 名: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 0110 0689 0000 0220
采购单位: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地 址:赣州市沙石镇323国道旁(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霞峰新屋1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97-7307586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