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9]
万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万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委托,就万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派出所审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响应。
一、采购项目编号:中心-WZ202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万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派出所审讯系统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数量及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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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明细 |
简要技术说明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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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派出所审讯系统设备采购 |
见附件1 |
批 |
1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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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为准。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报价人应提供品目清单截图以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是指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最新公布的为准。具备小、微型企事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规定的,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条款:
1、交货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设备供货安装到位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2、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后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1、售后服务:按国家标准实行“三包”; 产品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至少为1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7*24 小时电话响应,接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4、质保期结束前,成交人须对所供货物进行系统测试,全面保养维护,维护内容包括:检查所有货物的各类连接件等,确保所供货物的正常运行。
5、质保期内应按采购方要求免费派出售后服务人员上门巡检,协助用户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用户安全使用。
6、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时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其认为必要的其它服务计划。
八、报价说明:
1. 成交人确定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成交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报价单、询价供应商承诺函、法人代表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3.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采购代理机构(万载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 (成交人与采购单位另有约定除外)。
九、报价时间截止:请将报价单及有关资料(格式见附件,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于2020年6月28日上午10:00时前密封递交到万载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逾期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为无效报价。
十、采购单位: 万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地址:万载县康乐街道阳乐大道254号
联系人:石东 联系电话: 0795-8902445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万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万载县沿河西路262号
联系人:陈一帆 电话及传真:0795-8816226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万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anzai.gov.cn/news-list-ggzyjy.html
本项目信息发布、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公布,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请响应人密切关注相应信息更新。
万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