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8]
项目概况
业务建设评价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X-2020-0011-ZX
项目名称:业务建设评价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24万元
采购需求: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参数 |
|
业务建设评价设备采购 |
批 |
1 |
24万元 |
LCD触摸显示屏,200万像素双目摄像头,面部识别距离大于2m,支持照片视频防假等,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详细清单
|
序号 |
品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监控 |
批 |
3 |
|
2 |
门禁 |
批 |
3 |
|
3 |
不间断电源 |
批 |
3 |
|
4 |
防盗报警 |
批 |
2 |
|
5 |
库房消防 |
批 |
1 |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及纳税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f. 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提供原件)
地址:资溪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企业征信窗口
电话:0794-5792228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复印一份装入文件袋,以上资格文件均需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询价享受的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4日,(北京时间)
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询价截止时间前到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下载询价电子版文件(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告时间从即日起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下载标书,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询价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方式:供应商在公告时间内自行从网上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签到,提交后概不退还,逾期收到(以签到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国土资源局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6月24日10点35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国土资源局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溪县档案局
地 址:资溪县鹤城镇迎宾大道档案局(丽水佳园旁)
联系方式:1397040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玉茗大道汽运住宅楼1栋201室
联系方式:18970435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冰峰
电 话:13970405656
4.资溪县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579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