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7]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20)244号批复,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唐江中学的委托,对其窗帘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ZT2020-NK-J00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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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 |
窗户数量 |
总尺寸 |
规格质量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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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楼一楼接待室 |
2个 |
11.7米 |
底层使用纱帘,面层使用真丝面料,均需拼接高度至3.4米,每个窗户两边各延伸30厘米,按1.8倍褶皱制作。(含布带、艺术圈、轨道/罗马杆、布接、制作、安装等辅材) |
1581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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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楼教室和画室 |
177个 |
555米 |
使用电雕压花面料或棉麻面料,高度按2.8米布高标准,每个窗户两边各延伸30厘米,按1.8倍褶皱制作。(含布带、艺术圈、轨道/罗马杆、布接、制作、安装等辅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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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公室 |
26个 |
5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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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产品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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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的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按现场签到顺序。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谈判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6月17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谈判文件的购买: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06月2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内),在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20年0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①室(南康区泰康中路食品城1栋101(邮政银行后面),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谈判地点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31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南水支行,账号:36050111064000000126;转账请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节能、环保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一)付款方式:所投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拨付中标合同价的 95%,预留 5%质保金,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新冠肺炎防控: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四)联系方法:
(1)采购代理机构: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泰康中路食品城1栋101(邮政银行后面)
联系人:蓝淑英
电 话:0797-6651008
邮 编:341400
邮 箱:gzzt6651008@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南水支行
户 名: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 0111 0640 0000 0126
网址: 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2)采购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唐江中学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
电 话:13097173950
联系人:陈先生
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