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3]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宜春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宜春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阳光-YC2020-0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189.8783万元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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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数 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交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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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 |
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服务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该项目采购活动期间,严格落实《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各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并下载好宜码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 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质审核(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凭据(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5、提供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
ina. 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9、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注:1、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资格原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除外),必须于2020年7月3日上午9点前送达,逾期不受理,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拟投标人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免费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30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元)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不接受现金,逾期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备注: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龙 联系电话:17879515132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觅婷 联系电话:13006273176传真:0795-3689866
地址:宜春市袁山中路景福阳光大酒店20楼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人应为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同时递交纸质标书一正两副,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
2、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3、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
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