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7]
宜春市农业农村局耗材、化学试剂等物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6月1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海康-YC2020-028
项目名称:耗材、化学试剂等物资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8000元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产品类别 |
数量 |
备注 |
|
耗材、化学试剂 等物资 |
耗材 |
1批 |
详细技术参数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 |
|
化学试剂 |
|||
|
标准物质 |
|||
|
气体 |
|||
|
仪器 |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和第三类)。
注: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资审材料
1.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2.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和第三类)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以上1-6项资质审核所需资料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装于纸质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提供下列资料至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也可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18107887@qq.com)
(1)具有本项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宜阳大厦三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宜阳大厦中座1342
联系方式:黄启华 15070564801
名 称: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枣树园A4栋三单元406室
联系方式:袁丹 0795-3994618
项目联系人:袁丹
电 话: 1375584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