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阳山人行天桥、八一四人行天桥、客家大道理工大学人行天桥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编号:JXJT2020-GZ-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东阳山人行天桥、八一四人行天桥、客家大道理工大学人行天桥工程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JT2020-GZ-C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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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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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东阳山人行天桥、八一四人行天桥、客家大道理工大学人行天桥工程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设计服务等)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99万元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及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外省来赣的响应供应商应按《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文件的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或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的要求在网上填报响应供应商及其拟派本项目所有设计人员信息。
(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2020年5月28日至2020 年6月4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4日(工作日内)8:30~12:00,14:00~17:30 时(北京时间),在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兴国路22号国寿苑旁)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6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兴国路22号中国人寿大楼一楼旁)。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响应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本项目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响应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开户名称: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万盛支行。账号:14031601040006080),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开启结束后当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成交金额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同时采用分期付款方式。3座天桥分别签订合同,每座天桥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图审之日为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待设计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20%设计费。每次支付均不计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是指参与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凭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2、凡取得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需要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配合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
4、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 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19]14号)。
(十五)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窑下村8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867907696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赣州市兴国路22号国寿苑旁
联系人:肖长妹
电话:15216181057
邮箱:254428346@qq.com
开户名称: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万盛支行
账号:140316010400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