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项目编号:ZXZN2020-GZ-G001;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市抽任务)(国内服务);
采购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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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抽验类别 抽验区域 |
食用农产品 |
生产、流通环节、餐饮环节、校园周边及“四小”食品、 |
总批次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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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国县 |
260 |
336 |
596 |
6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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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 |
210 |
57 |
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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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 |
101 |
131 |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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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 |
120 |
33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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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91 |
557 |
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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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于都县 |
340 |
440 |
780 |
6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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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 |
66 |
86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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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 |
76 |
61 |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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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 |
50 |
41 |
91 |
||
|
全南县 |
45 |
36 |
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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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77 |
664 |
1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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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宁都县 |
260 |
336 |
596 |
6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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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 |
162 |
210 |
372 |
||
|
石城县 |
102 |
132 |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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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24 |
678 |
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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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792 |
1899 |
3691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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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县(市、区)抽检品种及项目按照赣州市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具体抽检批次见附件3
(投标供应商报价表中必须报出所投品目的综合单价金额,最后以采购人以实际发生的批次结算。)
备注: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或被视同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可以只投其中一个品目或者多个品目,但同一个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品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证书。
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期间下载了招标文件的视同报名成功。须下载或报名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及报名费。
截止时间:2020年6月 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 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时间:2020年6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届时请各投标人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各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品目二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品目三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注:响应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投标的,从自然人的同名账户银行账户)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户名: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贡支行;账号:1314 1923 0000 0592 36),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2、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每季度末的次月拨付上季抽检批次(以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录入的批次计)应付服务费的90%给中标承检单位,待标书内涉及到的所有品种检测完毕,检验结果无异议、无差错,并经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承检单位履行合同绩效评估合格后,于第二年的2月底前付清所有余款。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标书所涉及的品种/批次无法完成,经采购人和中标承检单位双方确定后,采购人按中标承检单位实际完成品种和批次付款,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是指参与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凭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2)凡取得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需要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配合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
(4)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19]14 号)。
4、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②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③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采购人: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86号
电话: 0797-8370900
联系人:黄伟波
采购代理机构: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17号文馨苑504室
电话:15770800735/0797-5551238
邮箱:2445268965@qq.com
联系人: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