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档案馆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HJS2020-WY027)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婺源县档案馆的委托,就其电梯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婺源县东门街8号(紫阳一小后门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6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2020-WY027
项目名称: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电梯 |
规格要求:1000KG,3/3/3,1.0m/s,井道尺寸宽2150cm*深2250cm,楼层高4500cm/层。本项目为货物招标,项目内容包括设备、系统软件、安装、调试、运输、装卸、线路敷设、施工材料、人员培训、应缴税金、保险、售后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
1 |
台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事业单位供应商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在谈判当月前六个月内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当月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出具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原件;未发生经营业务活动的供应商仅提供社保证明即可。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六)供应商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接受。
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不接受。
7、其他资格条件:
① 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取得:1)所供应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2)供应商须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② 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供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成册留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5月27日起至05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婺源县东门街8号(东门桥头紫阳一小后门口)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2、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提前到达开标室,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签字盖章,交与采购代理机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3、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另行通知。凡领取谈判文件后,对本文件必须仔细阅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婺源县档案馆
详细地址:婺源县紫阳镇
采购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0793—7367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5879366761
详 细 地 址:江西省婺源县东门街8号(紫阳一小后门口)
电 子 函 件:510489981@qq.com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电话:胡女士 0793-7350658
婺源县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现场体温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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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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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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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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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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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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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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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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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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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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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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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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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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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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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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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是 □ 否,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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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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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 是 □ 否,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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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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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