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依据广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广昌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HH-XJ-2020-007(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广昌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内容、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
1 |
广昌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 |
1项 |
35 万元 |
|
二、广昌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编号:JXHH-XJ-2020-007(第二次)
三、供应商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2018年任一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资金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证书;
2、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单位为法人代表,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即可)
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必须提供以上“第1—4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0 年 05 月 23日至2020年06月 02日每天9:3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
五、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后院(档案局一楼右侧)。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谈判大会。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06月03日 下午14:30 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在此之前递交到谈判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放弃磋商;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 招标补充、更正说明: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书面通知。
采购单位:广昌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盱江镇建设东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179473832
采购代理: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惠泉路与赣东大道交叉口财富广场
联 系 人:小吴
电 话:18079460956
电子函件:444786708@qq.com
邮 编:3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