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8]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大华-FC2020-005)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招标编号:大华-FC2020-005
二、 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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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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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120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及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2020 年5月18日至 2020 年5月25日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有意向性投标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将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资料发至 (邮箱:353788061@qq.com),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在丰城市第二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室(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九楼)。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保证金的退回: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注:投标单位需按规定填写好《保证金退款手续函》,办理好退款手续)。
请各拟投标人于2020年5月29日14:30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上账户,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存入,其它任何个人形式的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认可。(注:转账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审查。
2)所有参加投标的各拟投标单位未备案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备案手续,备案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95-7159030。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
八、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gzj.gov.cn/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宜春市丰城市高新园区
联系人:付远
联系电话:13707008600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金中环小区B125-167门面
联系人:曾志中
联系电话:0795-6598033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8日